泸水:市乡纪委“交叉评查” 为扶贫领域案件“把脉抓药”

发布时间:2020-06-12 14:03:17   来源:怒江州纪委监委

“谈话笔录中谈话人没有签名,初核方案未入卷宗,引用条款不规范。”“送达被处分人没有签字,送达单位没有盖公章。”“案件卷宗没有编页码,目录不规范。”“审查组成员没有签字,转换证据不规范,行文格式不正确。”近日,泸水市纪委监委召开市乡两级扶贫领域案件交叉评查会,9个乡(镇)纪委办案业务骨干在评查会上直言不讳、辣味十足地提出问题。

当场反馈、列明清单、逐项解决。评查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,围绕初步核实、立案审查、移送审理、事实证据、案件审理、手续程序、处分决定执行、规范卷宗等方面,组织各乡镇纪委业务骨干互相“找茬”,让自家的案卷“亮亮相”,让反复出现的问题“出出丑”,找短板、补缺点。案件审理室结合审查调查常用文书格式、纪检监察机关自办案件装订顺序及质量要求、关于规范乡案县审工作的相关要求,“把脉抓药”、点对点、面对面进行业务指导,督促乡镇纪委查缺补漏、立行立改,把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记录在案、制定整改措施、明确整改时限,通过以查促改、以案代训、以训促升,提高乡镇纪委处置问题线索能力,促进扶贫领域案件质量提升。

“这次交叉评查是一个提升自我的好机会,我进入纪检监察系统时间不久,执纪审查工作还停留在纸上谈兵,这次参加交叉评查,才让我真正有了全面系统的认识,有了些‘入门’的感觉。通过交叉评查我认识到自身的不足,今后要更加严谨细致,努力提升办案质量。希望这样的评查每年可以多开展两三次。”鲁掌镇纪委副书记表示。

案件质量评查是衡量乡镇纪委执纪水平的新方式,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的新课堂,也是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向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。该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案件质量作为工作核心,通过“以评促改”举一反三,促使乡镇纪委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从不敢办案、不会办案,转变为会办案、办好案,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,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稳步推进。

此次市乡两级扶贫领域案件交叉评查会共排查出15个共性问题,该市纪委监委下一步将根据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,推动案件质量不断提升。(尹秀琳)